企业信用信息公示-61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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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工商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由工商部门提供,从2014年3月1日起,商事主体通过各级工商机关使用省局业务系统办理登记或备案等业务完毕后,该商事主体的信息实时同步在此系统公示。 1、登记信息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信息及企业变更信息。 2、备案信息 包括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及分支机构信息。 3、行政处罚信息 包括企业因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被工商部门作出处罚的记录。 商事主体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主要是由商事主体按照规定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和获得许可的信息,商事主体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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